学习贯彻石嘴山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
回眸2021丨平罗:践行政治监督铁纪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平罗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做深做细做实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责任,提升履职能力。以需求为导向,紧贴实践工作盲点和难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学习传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和履职本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守护“绿水青山”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立足监督职责定位,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靠前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跟进整改。同时与县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完善委机关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抽调业务骨干及时成立调查专班,对突发环境和生态文明事件、重大问题,及时分析、共同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
靶向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以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为契机,平罗县纪委监委紧盯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专项督查15次,针对督察组移交的50余件信访转办问题开展督查,并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建立问题销号制,明确整改期限,科学、精准、有效地推动相关党组织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查处环境污染、生态绿化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绿化背后的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深挖彻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2021年,共查处5件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下发纪律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相关党组织和部门全面高质量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党纪政务处分5人次,组织处理11人次,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